物业经理说,在冠状病毒危机后挣扎着租房的租户应该与房东商谈谈判替代协议。
州议会通过了几项举措,以帮助那些收入受到COVID-19打击的人。
如果这成为法律,则在宣布的紧急期内,房东将无法增加租金或驱逐由于财务困境而无法支付租金的租户。
房东将能够使用包括实时视频和带时间戳的照片在内的技术进行例行检查,而租户将能够安排进行维修。
如果房东和房客无法达成房租协议,则此事将移交给南澳大利亚州民事和行政法庭。
那些仍然有能力支付租金的人仍然需要这样做。
南澳大利亚房地产协会主席布雷特·罗恩费尔特(Brett Roenfeldt)说,这是一条“双向大街”,双方都可以参加。
他说:“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真的要依靠人们在桌子旁坐下来和谈判安排时保持理性。”
“这只是试图管理每个人所处的困境。”
他强调说,仍然可以以与冠状病毒无关的理由驱逐住户,包括财产损失。
特纳房地产公司首席执行官艾玛·斯拉普(Emma Slape)说,这是未知的领域,但至少他们有一个框架可以更好地为房东和房客提供建议。
她说:“我认为这是必须采取的重要的第一步。”
“人们必须了解每个人都处在一个棘手的情况下-仍在初期。”
尽管房东会竭尽所能,但斯拉普女士说,许多人无法简单地减少一段时间的租金,因此将来可能需要租户偿还短缺的租金。